涂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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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今天的老师。很喜欢。年轻就是有活力,就是不一样。除了做听力时有那么一会儿想睡觉之外,我确定在她说话的时候我没有一秒钟有过睡意。这也是种本事啊。竟然都能把老师比作屠夫了,厉害吧。

    相比口译课,绝对喜欢听力课。还有个原因,呵呵,不用回答问题。这很重要。

    现在知道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到底有多少区别了。要不杀了我,要不就让我继续遨游在美好的英式英语里面。这辈子和美式英语没缘,也不想有缘了。我在想,这样读,美国人要是嘴巴小小的才怪勒。然后老师说了,上海的小朋友说英文,那个听上去还是很不错的,就亚洲而言,比香港的小朋友标准,嘻嘻,比日本那是好很多了。

    班里有个12岁的小孩。其实第一天就见到了。上楼梯时走在我旁边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蹿出来的,我觉得他走错地方了。签名时,发现是我错了。12岁啊,那个叫小啊,顿觉自己咋就那么老。想想自己那个时候在干吗?郁闷MR CHEN的听不懂的英文课,词汇量估计绝对不超过300个。新世纪的小孩,要是都这样的啊,我看我别活算了。还好只让我看到这么一个,姑且把他和神童归为一类。

    现在终于开始觉得生活充实起来了,就像很久不运转的机器终于又开始发动了,是会感到快乐的事。

    听中口的课还有一好处,磨练自信。简单来说,就是不断受挫,然后再不断建立自信的过程。不是个充满自信的小孩,我很久以前不觉得。但父母这样说,老师这样说,最好的朋友这样说,于是我想了一下觉得好像是。所以先从在缺点中找优点做起吧。学了中口,发现英语好像没什么优点了,正等待挖掘中。

    还有,记性变差了。呵呵。

    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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